論語
八佾

第61章

3.21
原文
(āi)(gōng)(wèn)(shè)()(zǎi)()(zǎi)()(duì)(yuē)(xià)(hòu)(shì)()(sōng)(yīn)(rén)()(bǎi)(zhōu)(rén)()()(yuē)使(shǐ)(mín)(zhàn)()()(wén)(zhī)(yuē)(chéng)(shì)()(shuō)(suì)(shì)()(jiàn)()(wǎng)()(jiù)
译文
鲁哀公问宰我,社神的神位应该用什么木料。宰我回答说:「夏代人用松木,殷代人用柏木,周代人用栗木,据说是为了使百姓战战栗栗。」孔子听到这些话后说:「已经过去的事不必再解释了,已经完成的事不必再劝谏了,已经过去的事也不必再追究了。」
ENGLISH

Duke Ai of Lu asked Zai Wo about the wood used for the altar of the earth deity. Zai Wo replied: "The people of the Xia dynasty used pine; the people of the Yin dynasty used cypress; the people of Zhou use chestnut — it is said, to make the people tremble with awe." When the Master heard of this, he said: "What is done cannot be undone; what is past cannot be remonstrated against; what has gone by cannot be called to account."

注释
①社:土地神,祭祀土神的庸也称社。宰我:名予,字子我,孔子的学生。 ②遂事:已完成的事。
解读
展开解读
鲁哀公向宰我询问社稷神位所用木材的含义。宰我回答说,夏朝用松木,殷商用柏木,周朝用栗木,栗木之意在于令百姓「战栗」,以恐惧之心驯服臣民。孔子听闻此言后,说出了那句流传千古的话:已经完成的事不必再评说,已经发生的事不必再规劝,过去的过错也不必再追究。 这段对话的背景值得细加体味。宰我在鲁哀公面前直言周朝用栗木乃是为了震慑百姓,此言虽可能符合史实,却颇为不妥——在诸侯面前揭露本朝先祖以恐吓手段治民,既无益于现实,又有失臣子之道。孔子的批评,表面上是在讲对待过去之事的态度,实则也是在委婉提醒宰我:有些话说出来不仅无益,反而有害,言辞须有分寸。 「成事不说,遂事不谏,既往不咎」,三句话层层递进,共同指向同一个处世智慧:对于已无法改变的事实,过多纠缠只是徒增烦恼与消耗,不如将精力投向未来可以有所作为之处。这与「覆水难收」的道理相通,也与现代决策理论中所说的「沉没成本」不谋而合——已经付出的代价无法收回,继续为其懊悔只会带来双重损失。 然而,「既往不咎」并非意味着对错误毫无反省。这里有一个微妙的区分:反省是向内的自我审视,是为了从错误中汲取教训、避免重蹈覆辙;而喋喋不休地指责已成事实,则是向外的无效追责,既改变不了结果,又可能激化矛盾。孔子所反对的,是后者,而非前者。孔子本人极为重视「内省」,曾多次强调自我检省的重要性,因此「既往不咎」绝不是鼓励人们对过失麻木不仁、不加反思,而是强调反思之后当放下执念,向前看。 这一原则用于待人处世,便是宽容豁达的体现。人与人之间难免有嫌隙摩擦,若事事追究、时时翻旧账,只会让关系日趋紧张,合作无从谈起。能够放下过往的恩怨,才有空间容纳新的可能。唐太宗李世民不计魏徵曾效力政敌的旧账,反而重用其为谏臣,成就了一段君臣佳话,正是这种胸襟的体现。 不过,这一思想若被过度引申,也存在明显的隐患。历史上,「既往不咎」有时被用作回避责任、拒绝清算的借口,使得错误无人承担,教训无从提炼,同样的悲剧一再重演。因此,真正的智慧在于把握分寸:对于个人的得失恩怨,不妨宽怀以待;但对于涉及公义的重大是非,则不能以「既往不咎」为名轻易翻篇,而应该有严肃的反思与追责机制。 「既往不咎」的深意,在于将有限的精力用于值得用的地方,而非消耗在无法改变的过去。这既是一种对自己的善待,也是一种处世的清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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